关于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发布者:胡晓发布时间:2016-03-25浏览次数:548

一、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2200元、一级2000元。

  

二、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2400元、一级2100元。

  

三、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1700元、一级1400元。

  

四、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1200元、三级1000元。

  

五、门诊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600元、二级500元、一级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