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医疗领域更大程度的开放,以开放纾发展之困、以开放汇合作之力、以开放聚创新之势、以开放谋共享之福,保障好人民健康的答题步伐正向更深处迈进。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决定》的这些要求正大步地贯彻落实着。
近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根据三部门的部署,我国将在
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
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随着国力增长、医疗卫生服务
越来越优质可及,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也持续获得积极的回应,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给群众就医带来了更多“可选项”。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新时代以来,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在这一过程中,
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既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也坚持包容开放,逐步深化医疗领域的对外开放程度。
早在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商务部就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和海南试点相关工作;2018年11月,国家
卫生健康委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支持海南省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促进自贸区(港)建设合作协议》,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鼓励海南主动
作为、大胆探索,创新促进旅游消费,推动医疗旅游消费国际化;2023年11月,国务院原则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就涉及“支持符合
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北京开设诊所”等内容。
医疗领域的开放工作,打开了国人的视野。与此同时,我国持续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维护人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完善。新一轮医改在破解“世界性难题”上,持续
交出人均预期寿命稳步提升、个人卫生费用占比持续下降、优质医疗资源持续扩容、居民看病吃药更有保障等成绩单,相关经验多次在世界卫生大会上分享。我国也注意汲取世界各国在
卫生健康领域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药械产品引进等方式,实现医学先进成果在国内落地。在中国式现代化健康根基筑得越来越牢固的同时,此次三部门联合提出
扩大开放试点,参与开放的地方更多、范围更广,产生的影响也将更深远。
许多人在互联网上对这些部署展开讨论和畅想,他们有的期待今后能更便捷地获得国外最新研发的医药产品,有的担心外商独资医院会“吸走”公立医院优秀的人才,也有的认为并不是外来
的东西就是好的。同样,也有一些在国外留学、工作的人,回顾了自己无法适应国外医疗模式、专程回国看病的经历,认为并不是“国外的月亮就更圆”。
面对社会的关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医疗领域的开放试点,既是中国积极主动扩大自主开放的重要实践,也是中国以开放为各国企业提供发展新机遇的实际行动。商务部将与卫生
健康、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积极参与试点,并指导试点地区加强服务保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让开放成果更好更快惠及人民群众。
可以确定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
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外资进入医疗领域,将丰富国内的医疗资源,是社会办医的有力补充,有利于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带来可供比较的医疗技术与管理经验,
发挥“鲶鱼效应”,通过适当竞争增强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动力、医药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带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更好实现与基本医保的互补衔接,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积累的雄厚物质基础、建立的完整产业体系、储备的丰富医疗资源,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了强大物质支撑和体系支撑,也让国人更加理性看待此次试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伴随医疗领域更大程度的开放,以开放纾发展之困、以开放汇合作之力、以开放聚创新之势、以开放谋共享
之福,保障好人民健康的答题步伐正向更深处迈进。